1、项目简介
规划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范围,包括呼和浩特市、包头市、呼伦贝尔市、通辽市、赤峰市、乌兰察布市、鄂尔多斯市、巴彦淖尔市和乌海市9个地级市以及兴安盟、锡林郭勒盟和阿拉善盟3个盟,总面积118.3万平方公里。
本规划结合自治区未来在国家要承担的历史使命以及发展目标,本次规划在寻求发展动力、空间格局引导、创新发展模式以及实施政策建议四个方面提出了八大战略,用以引导自治区未来的城镇化发展和城镇建设。
本次规划形成“一群多中心,一带多轴线”的空间结构。
2、项目理念及影响
以人为本,稳步推进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特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,进一步突出自治区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和新型化工基地、有色金属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新型产业基地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、北疆特色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基地、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、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战略地位,构建与新型工业化、农牧业现代化和信息化良性互动、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安全格局相适应、具有自治区鲜明地域文化特色、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,实现大中小城市、城镇和乡村牧区居民点的有序、协调和健康持续发展,把内蒙古自治区建成开放繁荣、城乡协调、生态安全、环境友好、民族团结、社会和谐、边疆稳定的现代化民族自治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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